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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大车(1)


第194章 大车(1)

  正是由夏入秋之时, 中原地区炎热湿润。

  不过就算是如此,讨生活的人依旧辛劳,不避暑热。田野里多的是农人劳作, 官道上有来来往往的商旅。

  走蜀道入蜀的商旅要凉快一些,因为地势险峻…但这样险峻的商道并不会比普通官道轻松, 应该说更难了!蜀道之难, 难于上青天, 即使是近千年后的朝代依旧会有这样的感慨, 此时就更不要说了。

  要不怎么说行商是苦活儿, 都是商贾年轻力壮时做的。这个时候攒下一些家底儿, 等到年纪大了,就交给儿子孙子接着做, 或者干脆不做了, 用以前攒下的家底在家乡经营生意。赚的或许少一些, 但日子可是轻松许多!

  在来来往往的蜀道商贾大流中,一个小商队一点儿不起眼。这队商贾从长安而来,商队主人则是祖籍沛县的一对兄妹。家中长辈早早去世,不得不年少便支撑家业,做起这行商的买卖。

  其中做兄长的再无其他兄弟, 连个信任的人都没有,无法,只能带着年纪不大的妹妹一同出来。自己管理商队, 妹妹帮着管钱物什么的…有什么能比自家人更可信呢。

  此时正处在西汉早中期, 虽然也是男权社会, 但女子地位远高于后世一些朝代…这是因为此时女子劳作在家庭收入中依旧占有重要地位,而且某些极端化的男尊女卑思想还没有形成,并且传播到社会的角角落落。总之,女人支撑家庭的情况常有出现,所以此时这商队中做妹妹辅助做哥哥的,并没有引起其他人侧目,最多就是当作一个新闻,在同路的几个商队见传播而已。

  是的,一路上几个商队是结伴而行的。这也很正常,此时出门在外,路上往往不平静。大商队也就算了,人多势众,而且地方上关系深厚,说不定早就打通关系了,连匪徒都不会来骚扰。小商队就没有这样的好事了,往往几个小商队联合到一起,互相照顾,以求自保。

  这一日,又未赶上驿站或者交通号的货栈,几个小商队的人商量了一下,便在一个背靠山,前临水,方便扎营的地方留了下来…埋锅造饭,今晚大家就住在这里了。

  不一会儿,河边升起炊烟,还有人带上弓箭、弹弓、刀剑之类,看看能不能趁此机会搞到一些猎物,改善改善伙食——行商在路上带的食物很有限,毕竟这也要算在运费里,实在很难要求太高,如果能一路上补给一些,那也是好的。

  “裴女郎!”陈嫣一出马车车厢,便有人笑着打招呼。

  陈嫣也不扭捏,点头回礼…如今她对外就是裴嫣了,除开开头有些不适应,后面倒是还好。

  这个时候如果是长安那些认识陈嫣的人,恐怕根本认不出她。不只是描粗了的眉毛,以及经过植物汁液洗脸,暂时呈现出黯淡粗糙感觉的皮肤,更重要的是她现在的气质、行事作风,真的完全不一样了!

  陈嫣那一头引得全长安贵女都要羡慕的乌黑长发被打成了一条大辫,最后就随随便便盘在了脑后。身上穿着短打男装,料子不能说差,但也绝对称不上好。内里穿的还是细绸小衣,外面确实麻料衣裳了。这样就图一个方便做事、耐磨耐用,是劳动人民的典型装扮。

  陈嫣瞥了一眼你,他们商队的火已经升了起来,她便拿了一个竹编提篮,里面放着气味很大的动物内脏…这是昨日扎营时弄到的猎物剩下的,正好可以用来做饵料。

  脱了鞋子,她便站在河滩浅处,将竹编提篮半浸在河水中,等着‘自投罗网’的笨鱼。她之所以用这种方法捕鱼,也是没有办法了,实在是缺乏工具。不过此时蜀道路上没什么人烟,这里的鱼儿们自然也就没什么捕捞。

  鱼很多,而且大多笨笨的,一般只要坚持坚持,这种办法也能捕到鱼。

  果然,等到炊好的粟米饭熟了,她这里竟网起了三四条竹筷长的鱼。她肯定是不认识这是什么鱼的,不过不管是什么鱼,都可以吃就是了。

  让人把鱼初步处理了,陈嫣这才煮鱼汤…没有什么调料,但因为鱼够新鲜,还是纯野生的,所以一点儿姜片、一点儿盐巴就可以很好喝了。

  不一会儿,她这里的鱼汤煮的发白,其他人那里食物也做好了。

  陈嫣拿了两碗粟米饭,两碗鱼汤,一点儿干菜,几块熏肉,便去了马车上。

  端食物的大木盘放在马车横栏前,陈嫣一把撂开车帘,大声道:“大兄,吃饭了!”

  本来在睡觉的裴英爬起来,瞥了一眼陈嫣,很快接过了食物。两个人就这样,一个坐在马车里,一个站在马车外,马马虎虎将这顿饭给吃了。

  裴英这几天一直休息不好,主要是这几天都错过了驿站和货栈,没有找到可以投宿的地方。商队宿在荒郊野外的就得十分小心了,晚上轮班守夜是必须的!裴英虽然是他们这支小商队的‘老板’,但也不能搞特殊待遇。

  在这一点上,其他小商队的老板基本上也是这样。有吃不了苦的老板遇到这种情况不会轮班,但这种老板向来对下面的人也没有什么掌控力,更不受其他同路的老板待见,大家基本上认为这种人吃不了苦,受不了罪,真遇上什么事也指望不上。

  而且因为陈嫣受到了一些特殊优待,不用轮班,所以裴英还多做了一些轮班的工作。

  最近几乎每天晚上裴英都会守个半夜…今晚说起来可能要守前半夜,所以他是争分夺秒地休息。

  陈嫣收拾碗筷的时候扔下一句:“大兄今日便歇息罢!我与范先生都说好了,上半夜我替大兄的班。”

  范先生是同路的另一支小商队老板,大家同路,互相依靠,做什么事彼此之间都是有商有量的。陈嫣因为是个年轻女孩子,大家都体量她,同意裴英不给她安排守夜任务,反正裴英也愿意给自己‘妹妹’代班,大家都无话可说。

  陈嫣不等裴英说什么,转身扭头便走,去到河边清洗餐具去了。

  裴英没有立刻倒头就睡,而是注视着河边的陈嫣…他觉得这一幕很有意思,真的很有意思。

  他又扫了一眼周遭众人,恐怕即使是他们这个小商队里,马魁送来的那几个汉子,都不知道陈嫣到底是什么身份,更不要说其他人了。这个时候就算告诉他们,这个和他们同吃同住,平常话不多,很能吃苦耐劳的女孩子是长安一等一的贵女‘不夜翁主’,恐怕也不会有人相信了。

  是啊,太难以置信了!

  不夜翁主是什么人?皇后的妹妹,大长公主的女儿,受尽宠爱,曾经是‘独霸未央宫’一样的存在——裴英私以为,若是陈嫣留在长安,未必不能继续‘独霸未央宫’,很明显,当今天子很喜欢她。

  这样的贵女,和他们这些苦哈哈的行商、苦力根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他们来回奔走,有的时候拿命去拼,得到的收益或许都不如‘不夜翁主’手边一个小玩意儿,一次小小玩乐。

  这个裴英倒是有一些认识,沛县裴家确实挺有钱的,但始终就是一个地方商人家庭而已,和这个国家真正的有钱人是不能比的。他也是见识过陈嫣的居所,陈嫣的生活方式之后才知道钱可以这样如水一般淌走。

  那还是国丧期间,陈嫣为太皇太后守丧时的待遇,若是平常,开销、享受这些东西恐怕会更惊人。

  但现在这个努力将餐具清洗干净的小姑娘确实就是‘不夜翁主’陈嫣,这甚至让裴英有了一种很荒诞的感觉,即使他就是这件事从头到尾的见证人。

  他是因为想看好戏,所以才会主动掺活到这件事里的。他本以为就像他之前感兴趣的事情一样,很快会经历由感兴趣到彻底了解,然后再也不感兴趣的过程。但奇妙的是,随着时间推移,他的兴趣没有消减。

  这个长安的不夜翁主仿佛一个永远看不到底湖泊,让人不断地向下探索。

  初见时的印象在不断推翻中已经被彻底抛下了,现在的陈嫣,现在的陈嫣裴英也不敢妄下定论,因为很有可能第二天就会有完全不一样的结论。

  一开始的时候裴英是打算看陈嫣的笑话的,他怀着一种隐秘的‘看好戏’的心情上路,想要看看这位长安贵女狼狈的样子——想当初,他刚刚离家也曾颇为狼狈呢!更何况陈嫣,她曾经处的位置比他可不知道高到哪里去!登高跌重,原本呆的地方越高,此时只会越狼狈!

  但陈嫣却显示出了超常的适应性。

  是的,她是有些不适应!她不适应喝水,她倒没有要求什么时候都有蜜水喝,但她很执着于把水烧开了喝。按照她的说法,水不干净,里面有很多小虫,得烧成滚水,小虫才会死…路上哪能随时有滚水喝!最后她改了,有井水、泉水最好,若是两者都没有,干净的活水她也会喝。至于一看就不干净的水,她宁愿渴着也绝不喝。

  幸亏这一路上都是水源比较充足的地区,不然……

  她不适应吃饭,她那里吃过这么粗糙的饭食啊!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这位不夜翁主府中的美食是整个长安都出名的,据说宫中御厨反过来要向她府中的厨子学习。若她设宴招待宾客,美食佳肴便是最引人注目的,事后往往能成为长安贵族们的谈资。

  第一天,她根本就吃不下那些!但还是强制自己去吃,也不让人给自己买一些外面卖的好饭食。

  “总不能一路如此罢!正如裴先生您说的,这一路还长着呢!”不吃就没有体力,这一路可不是来春游的,没有人会照顾一个‘娇小姐’!这点儿苦都吃不了,她还不如被送回长安,等着做关在皇宫里的金丝雀!

  最初的几日,她吃饭都和上刑一般。但她始终没有什么不满的样子…裴英将一切看在眼里,他很好奇,这位不夜翁主到底能坚持到什么地步?

  陈嫣还不适应穿衣、睡觉,不适应路上每一件事。

  衣服里面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是细绸小衣没错,但外面的衣裳是麻的,虽然不是那种最粗糙,能扎人的那种麻布,但对于陈嫣来说还是太粗糙了!领口、袖口等没有小衣隔离开的部分,全都被麻布磨的红红的,甚至破皮了。

  可陈嫣一声不吭,要不是后来问裴英要伤药,就是那种长时间骑马在大腿内侧抹的药,他都不知道陈嫣皮肤都被麻料衣裳磨破了…别的地方他看不到,但手腕一圈还是观察到了。

  粉红的一片,有些破皮的地方结出了细小的硬痂——那是白玉一样的手腕,他在长安的时候曾听闻陈嫣被某些好事者称之为‘玉人’,便是因为皮肤如玉,甚至美玉不及她。

  而那时见到陈嫣的一双手腕,他忽然有了不忍去看的情感…他自己觉得古怪,他自认为并不是一个怜香惜玉的人,对女郎也没什么兴趣。既然是如此,女郎的美丑也就没被他放在心上过了。

  裴英不了解,但也没有纠结,而是很快丢开不管了。因为过目不忘的本事,他早就学会了‘当断则断’。不然的话,那些纠纠结结的事都挂在心上,他能疯!

  睡觉,陈嫣的榻上向来有轻裘软枕,全是她最习惯的寝具。即使是她出门在外,习惯的寝具始终是带着的。而如今随着商队风里来雨里去,根本不可能讲究这些,别说原来那样舒适的寝具,就连干净这样的基本需求也很难做到。

  说到干净,她原本是习惯每天洗澡的…现在也别想了。现在天气不算凉快,但只要没在客栈、货栈投宿,就不可能去洗澡——那些男子或许能够衣裳一脱,然后跳进河中,她却不能。

  最多就是烧一点儿温水,呆在马车里擦一擦。

  裴英本来以为会看到陈嫣的狼狈,看到陈嫣的笨手笨脚,最好能看到陈嫣放弃这一路艰辛,灰溜溜地回到长安,去做皇帝的妃子——他对陈嫣又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从一开始他就不是为了帮陈嫣才出主意、甚至一路相护的,他真的是为了看好戏!

  相比起陈嫣真的成功脱离困境,他其实更想看到希望破灭,更想看到这个娇滴滴的贵女明白,反叛的路一点儿都不好走!一开始想的很美,一旦去做就是困难重重,就像曾经的他一样,也有过坚持不下去了,想要回家的时候。

  不用别人去扼杀她的希望…之前在长安的时候,她说‘我没办法的,没办法啊…此事不是我选的’的样子并不怎么好看,好像是别人,比如那位端坐在皇宫中的天子让她陷入了这样的困境,如果没有别人,她就能突破重重困苦,最终得到自己想要的一样。

  所以他把她带了出来,想让她自己扼杀自己的希望!没有比这更残忍的了,她得清清楚楚地明白,她根本什么都做不到!她的困境根本不是外界造成的,而是她自己!

  裴英游戏人间,他是很喜欢旁观希望毁灭这种戏码的。因为这就是他认知中的普通人最常见的路,人的弱点在这个过程中显露无遗——裴英是一个‘人性本恶’论的坚定支持者,这种情况会让他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愉悦。

  况且这可是看人倒霉!还有什么比看人倒霉更愉快呢?

  这么看他确实是一个很坏的人了,但他自己也不否认这一点,他从来就不觉得自己是个好人…不过换任何一个人处在他的位置上,他觉得十有八九也是要成为一个坏人的。

  他饱受‘过目不忘’天赋的折磨,这天赋是恩赐,也是诅咒,带给他很多痛苦。这种痛苦从他人生开始就伴随着他,他可以说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

  痛苦的人想要看其他人更痛苦,这有什么问题?

  但陈嫣没有如他的意,她好好地呆在商队中。她能自己照顾自己,那些不适应的地方她也尽可能适应,她甚至主动就帮商队的忙,就好像她真的是商队中的一份子一样!

  裴英心中冷笑!别开玩笑了!这个商队是假的,现在你的身份也是假的!还真当自己是这个商队的人了?就算是想要扮的真一些,也没必要这般吧!?

  然而裴英不得不承认,陈嫣真的就是那样做了。倒不是她将这一场假戏真做了,而是她不能看着其他人忙忙碌碌,自己却在一旁当个拖累。过去自己是‘不夜翁主’的时候倒是无所谓,反正照顾自己也是其他人的工作,都是职责范围内的事情。

  现在呢,其他人可没有这个义务照顾自己…当她踏上这条路后,她就不能当自己是‘不夜翁主’!

  裴英也正是因为看明白了这一点,才陷入了近乎恼羞成怒一样的暴躁中…这样倒显得等着看好戏的他自作多情了一回!

  然而,他没有办法表达出自己的这种不爽…其实好几次他都想半路跑路来着。心里觉得这一定会很有意思,陈嫣会不会因此不知道该怎么继续下去,会不会坚持几天后坚持不下去,回到长安?

  但他最终没有偷偷离开,他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他还得观察观察陈嫣…看看她还能展现出什么他没有见过的面目…

  “大兄怎么一直看我?”陈嫣清洗完餐具,放回了餐具,发现裴英似乎一直在看她。

  裴英收回了目光,随口道:“没有,不过是看看有哪些小子一直在看你…说起来前几日宋先生还向我打听你有未婚配…放心,我给拒了。”

  这话说的半真半假,几个小商队,除了陈嫣外就两三个女人。其他两三个女人都在别的商队,有一个十分强装,家里丈夫死了,只能自己出来顶立门户,说是女人,其实和男人一样用。还有两个,年纪再三十多岁的样子,都是跟着各自小商队老板的。平常做饭、做各种杂事,仿佛老妈子一样,有时还伺候老板睡觉。

  要说长相,肯定都一般就是了,年纪在这个时代更是大龄。

  陈嫣虽然描粗了眉毛,皮肤也变得粗糙暗淡,特意不修饰自己,但在其他人看来依旧是个漂亮女郎,毕竟五官摆在那里。再加上确实青春年少,肯定是有一些年轻人想要撩她的。

  不过因为她是裴英这个小老板的‘妹妹’,一些做苦活儿的年轻人没勇气来搭腔,也只能远远看她了。

  倒是其他几个小老板有心打探她的婚事——这些日子也看到陈嫣办事了,小姑娘一点儿不娇气,而且在管理工作上确实做得好!算账更别说了,扫一眼就清清楚楚,其他人还得掰手指扒拉呢!

  这样的姑娘要是讨来自家,确实不错!

  这几个小老板自己都是有正妻的,但给家中弟弟、小郎打听一番,这总是可以的。

  陈嫣并不是此时一般的女郎,听到婚配之类的字眼多少要脸红一下。她的神色始终很冷静,只是点点头,就算是知道此事了。

  然后爬上车,从行李包裹下抽出一把手臂长的剑——汉代儿郎出门就要佩剑,这几乎是全民普及的事了。最多就是有钱人家用百金一把的宝剑,没钱人家就只能拿把百钱余的玩意儿装样子了(这个价位的剑,用的材料十分粗糙,工艺也很糟糕,根本不能用来战斗,确实是装样子的)。

  裴英自己是走南闯北的人,当然有一把不错的剑。看上去很朴素,但却十分好用。

  此时裴英有点儿惊讶,因为他没注意到,陈嫣竟然是带剑了的。

  陈嫣有很多把宝剑,大多是她舅舅留下的旧物。此外,她自己也有剑,这就是为了赶潮流,学剑的时候请名家打造的了。

  说实话,名家之剑最后归了她这个不常用剑,甚至装饰剑都不用的人,实在是有些明珠暗投的可惜。

  这次出门,那些华丽的宝剑都不能带了,这把剑是马魁让王温舒转给她的。锋利、好用,但外表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这应该是马魁当年混游侠的时候的佩剑,真正见过血、杀过人的剑。

  “你会用剑?”裴英眯起了眼睛,觉得自己又知道了什么。

  ‘噌’地一声,宝剑被抽出了一点儿,一丛剑光正好反射到陈嫣的脸上。光是陈嫣这个拔剑的动作就很能说明问题了,她是真的会用剑。

  “今夜我来守夜。”陈嫣将剑插了回去,抱着剑对裴英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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