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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第七十四章


  沈家今日算是高朋满座, 不论远的近的亲眷, 就是沈家教出来的学生, 都足够占十几桌。

  沈家桃李满天下, 又一身正气, 广受天下人仰慕,沈家嫁女儿,面子还是要给的。

  夏侯召没有亲朋好友, 但将军府前去恭贺的人倒是比名满天下的沈家都要多。

  眼见着他起来了,可不各路想要往上爬的都开始来套近乎抱大腿了, 其中自然还有些看热闹的。

  至于看什么热闹?

  有热闹就看,管那么多干什么?夏侯召的热闹肯定是个大热闹,不看白不看。

  将军府原本空荡荡的, 多年已经没有人居住,王野和夏侯召都住在军营里,这么多年过去,这儿险些成了荒宅。

  光是将宅子收拾干净,就耗费了不少力气, 不要说翻新装修。

  夏侯召在吃穿用度上没什么特别的要求,只要能满足生存需求, 差不多就可以了。

  但是他舍不得委屈木宛童, 觉得她当配得上最好的,所以耗资千万两,把将军府好好收拾了,更买了不少的仆役婢女。

  原本鬼宅一样的地方, 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热闹极了。他觉得吵闹,又觉得这些人是必不可少的,便也就忍过去了。

  他不会管家,底下也没有会管家的,府里也没有订好的规矩,所以将军府看着热闹,实际上私下里乱成一瓶,都是新买来的奴婢,谁听谁的话?

  但是好在夏侯召性格暴烈,一言不合就拖出去,还算镇得住他们,一般不敢轻易生什么幺蛾子。

  木宛童的闺房里人来人往,俱是衣着光鲜,面上挂着喜色,一片环佩叮当,云鬓香影。

  喜娘嘴里念着吉祥话,给木宛童开脸,替她描眉傅粉,点上胭脂膏脂。

  木宛童平日里不怎么上妆,最多只简单的描个眉,这一套繁琐的程序下来,脂粉呛得她咳嗽,腰也坐得酸了。

  “姑娘可真好看。”喜娘替木宛童上完妆,退后一步去打量,不免发出一阵惊叹,她当了几十年的喜娘,打扮过无数个姑娘,就没见过比木宛童更好看的新娘子了。

  镜中的人儿一身红色亵衣,未换上嫁衣,头发先用横簪简单的绾了。小脸瓷白细腻,像是刚出锅的糯糍团子,眉线舒展细细两颦,眼如两汪碧水。

  江氏和姚氏免不得觉得骄傲,这样好看的姑娘,可是他们家的。

  喜娘又在木宛童额间点了牡丹花钿,更显得娇艳。

  嫁衣共七层,好看是好看了,只是里三层外三层套下来,难免笨重,尤其是六月的天,闷的人要出汗。

  木宛童穿着嫁衣,行动不方便,江氏便端了碗面喂她,里头卧了个荷包蛋。木宛童不爱吃蛋黄,江氏便只捡了蛋清给她吃。

  窗前的沙漏滴滴答答的滑下细沙,离上轿的时间已经不远了,原本房间里乱哄哄的人也散去了,只剩下几个交好的夫人。

  房间静悄悄的,木宛童看了一眼沙漏,吃着吃着就忽然掉下眼泪来。

  江氏赶忙用帕子给她擦了,语气里也带了几分哽咽“好端端的,我不哭了,你偏又开始哭,大喜的日子,不能哭。”

  木宛童抱着江氏的腰摇头,喊了声“舅母……”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样大喜的日子,哭什么,咱们阿宛嫁过去是享福的!都别哭了!你们哭得我头疼。”姚氏捏着帕子缓和气氛,她要是有个闺女,一定欢天喜地的把人嫁出去,怎么还哭上了?

  木宛童现在心里乱成一片,脑袋里也是混沌的,只是一个劲儿的掉眼泪,谁劝也劝不动,好像要把一辈子的眼泪都流出来。

  距离上轿还有半个钟头,喜娘们赶紧又替她补了妆,将哭得红红的眼角都用粉遮起来。将那沉甸甸的凤冠压在她的头上。

  珍珠宝石,金玉琳琅,满满当当的镶嵌在冠上,掂量在手里都觉得沉,不说戴上了。像是一块儿大石头压在脑袋上,动都不敢动。

  喜娘捧凤冠的时候,眼睛尖的扫了一眼,发现那凤凰有九尾,当即倒吸一口凉气,话也不敢说了,手脚却更加麻利起来。

  成亲这样的大日子,木左珩是一定要回来的,他明显的黑了,也瘦了,但看着更精神,像个大人了。

  “这番游学体验如何?”沈大老爷抽空还不忘问问外甥的游学经历。

  木左珩早就编好了腹稿,圆满的糊弄过去“甚好,我见着了与邺城不同的山川河流。”

  “什么时候走?”

  “将姐姐背出门就走。”

  沈大老爷惋惜“怎么走的这样着急,也不多留几天?”

  “早早就与同好约定了,明日启程去下一个地方,所以不便停留,能见着姐姐出嫁我就心满意足了。”

  这套话在木左珩心里演练过无数次,直至他能脸不红心不跳的坦然说出。

  沈大老爷不再说话,好男儿自在四方,倒是不能为儿女情长所牵绊。

  新娘出嫁,脚是不能沾地的,要家里的兄弟将人背上花轿,原本木左珩不回来,这件事便由沈晰酩来做。

  依照年龄长幼,原本应当是沈晰和来做,只是他自觉是个鳏夫,不吉利,便推辞了。木宛童不信这些,却拗不过沈晰和。

  夏侯召是第一次穿红衣,本就生的艳丽,这红衣衬着更愈发觉得妖异,就连方副将就小声嘀咕了句“额滴乖乖亲娘。”

  心里有话却不敢说出来,若是夏侯召是个女儿身,必定是个祸国殃民的红颜祸水。

  方副将好歹是个成过亲的人,多多少少有些经验,所以夏侯召将他叫过来了,虽然不一定是什么有用的经验,但聊胜于无。

  夏侯召第一次态度端正的坐在椅子上,生怕将一身喜服蹭皱了,只敢挨着一个边边儿坐,皱着眉头听方副将口若悬河。

  天刚大亮,他便迫不及待的起身,出门的时候左脚拌右脚踉跄了一下,幸好眼疾手快扶了门框,面上不教人察觉丝毫的窘迫。

  方副将只敢在心里暗暗笑话,平常看着冷若冰霜的一个人,到了成亲时候还不是成了个怂包。

  他眼睁睁看着夏侯召同手同脚上了马,带着迎亲的队伍浩浩荡荡的出门前往陵阳去了。

  方副将一瞧时辰,急忙就要追上去“时候还早呢,得再过一个时辰才出发!”

  夏泺骑着马在方副将面前绕了一圈,笑着调侃“你娶媳妇你不着急?”

  说罢便纵马追上队伍。

  方副将吃了一嘴的土腥,朝着地上呸了两口。相当年他成亲的时候啊,家里穷,还是雇了个驴车将媳妇娶回来的。

  都听说沈家今天嫁女儿,陵阳的百姓全都蜂拥出门凑热闹,沈家上一次嫁女儿还是快二十年前的事儿了,这次又声势浩大,不知道是怎样个光景。

  衙腰系红绸,站在街道两旁维持秩序,防止出现什么意外。

  “新郎官来了!”不知是谁喊了一嗓子,众人都朝着城门方向去看。

  他们除了壮观说不出什么旁的形容词,几百人的队伍长的像条龙,蜿蜒着,吹吹打打的缓慢走了过来。

  迎亲的马匹都是战马,一个个威风凛凛,肌肉线条流畅,神采奕奕,马鬃用红绿色的丝线变成小辫,总在一起,马鞍镶嵌了金银,只晃得人眼睛疼。

  凤辇是十八人抬的,若不是陵阳的街道足够宽广,想必都容纳不下。

  以红黄为主色,紫檀为主料,辇周围罩着一层红色一层黄色的垂幔,辇柱雕刻了龙凤呈祥,又以翡翠和红宝石做眼睛,四角坠着金铃,摇曳间叮当作响。辇上是一双龙戏珠,龙身雕刻的鳞角须尾纤毫毕现,珠子是东珠,圆润莹泽。

  百姓们已经顾不得打量后续,只顾着抢夺地上的铜钱。

  夏侯召财大气粗,旁人迎亲时候向周边撒的都是鲜花瓣,他撒的是银锭子和铜钱,且不计数量。

  银锭与铜钱用红色丝线缠绕了,一把扬在空中,远远比花瓣来的好看好听,叮叮当当的落在地上。

  就算被银锭子砸的头上鼓起了包,百姓也甘之如饴,这可是第一次被钱砸中,一辈子能让钱砸几次?

  “新郎官来了,来了!”苦芽今日也是一身水红色襦裙,兴高采烈的跑进来通禀。

  房内又是一阵手忙脚乱。

  “看看胭脂够不够红?”

  “凤冠呢,歪没歪?”

  “七宝团扇呢?扇子呢?”

  “……”

  分明方才都已经打点好了,现在又不免慌乱和怀疑,生怕再出了什么差错。

  “扇子在我手里呢……”众人翻箱倒柜开始找扇子的时候,木宛童扬了扬手,从袖中露出一截雪腕,示意她们,语气中带了几丝无可奈何。

  她没有涂丹蔻的习惯,但是今日成亲,还是被抓着涂了指甲,大红色的丹蔻,衬着雪白细嫩的手指,娇柔的不可思议,恨不得让人揉搓在手心里。

  “祖宗呦,小心些,别弄坏了!”

  木宛童闻言无奈的点点头,将扇子遮在自己面前。

  木左珩进来的时候,木宛童眼睛一亮。

  “姐姐,我送你出嫁来了!”木左珩唇角带笑,眼底却有几分湿濡。

  “报!北越大军距樊门关仅剩不到三里!”热闹的氛围里忽然插进高亢的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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