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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时机已到


第28章 时机已到

  “手腕这样往上抬, 要用力,干脆利落……”赵瑾之捏着清薇的手腕, 神思便不由自主的有些游移。

  这是跟自己的刚硬截然不同的躯体, 绵软柔滑,简直像是没有骨头一般,让赵瑾之有种只要自己稍稍用力, 就能将之折断的惶恐,于是只能放轻力气。这份小心谨慎的拿捏分寸,就是在上官的表现恐怕也没有这样尽心。

  自然,清薇再聪明, 也不可能事事如意。至少赵瑾之觉得,她在武艺上就没有多少天赋, 不管怎么比划, 动作都始终软绵绵的, 没什么力气。

  若换做自己手下那帮臭小子, 恐怕早就被赵瑾之削得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但现在, 面对清薇, 他却只能不厌其烦, 一遍一遍的讲解, 心里再着急,声音也不敢稍大一点。这不单是因为他自己心里对清薇存了那样的心思, 不忍苛责,也是因为清薇毕竟只是要学几招防身,并不需要这般严厉对待。

  等清薇大致能将动作比划正确, 赵瑾之才松了一口气,放开她,往后退了一步,“你自己再熟练一下,将这些动作都记下来。虽然简单,但学会了之后,还是得抽时间多练,争取形成身体反应,而不是事到临头再去回想一招一式。”

  清薇点头,却没有立刻就开始练习,而是站在原地,将整套动作在脑子里过一遍。

  她记忆过人,这几个简单的动作,自然不至于会记不住。但记住和理解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概念。清薇固然可以照葫芦画瓢,但她还是想要精益求精。对清薇而言,一件事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所以这防身术,要么不学,学了就一定要有用,不能只是个花架子。

  将动作在脑子里过完了一遍之后,清薇才摆开阵势,开始练习。一开始,没了赵瑾之帮忙调整,她的动作很生涩,而且做完一个,必须要停下来确定是否正确,不过难得的是都做到位了。几次之后,动作转换间的生涩和停顿一点点减少,看起来也有些赏心悦目的意思了。

  不过在赵瑾之看来,还是力度不大。

  他以自己做标准,清薇这种软绵绵的动作,若他有歹心,不等她打中,就已经被自己制住了。所以怎么都不能放心。

  偏偏还连一句着急的话都不能说。毕竟清薇的架子还是耍得很好看的,只不过……这话虽然不该,但的确看上去观赏性大于杀伤力,不像武艺,倒像是舞蹈了。

  “清薇。”他最终还是没忍住,打断了清薇,“你出手的时候用力些,不要顾虑,想着敌人正在靠近,而你有生命危险,别只顾着动作好看,能打中人最要紧。”

  清薇停止了手中的动作,重新站好,朝他点头,“我明白了。”

  赵瑾之想了想,光是说她可能领会不到——清薇在宫中长大,等闲不可能遇到什么危险,虽然是宫女,其实也称得上一帆风顺,心态上可能很难转变过来。所以他索性道,“我看你已经将动作记住了,接下来咱们来练习一番。我会装作歹人出手袭击你,赵姑娘尽全力反击便是。看看效果到底如何。”

  清薇闻言,便端正了脸色道,“好。有劳赵大哥了。”

  “无妨。”赵瑾之道,“陪你练习,我也不是无所得。”当然有所得,这么一会儿功夫,捏捏胳膊摸摸小手的次数赵瑾之都数不过来了,虽然是在做正经事,他也努力收束念头,心中还是免不了生出几分异样。

  到他这个年纪,该懂的人事早就已经懂了。甚至平日里同僚间相互走动,也多有往勾栏楚馆去的。逢场作戏的事他也见得多,但赵瑾之自己从不在这方面放纵,也不碰那些姑娘们。同僚们都笑他严谨自律,守身如玉,然而赵瑾之心里,不过是看不上罢了。

  他宁可自己回家耍几回剑法,打几趟拳,发泄那些多余的精力,也不愿空耗在也许连脸都记不住的女人身上。

  但是现在,赵瑾之觉得有点儿糟糕。清薇给他带来的波动,恐怕打几趟拳不会有多少用处。再跟清薇待下去,也许就要在她面前失态了。清薇虽是个姑娘,但胆大心细,见多识广,什么都懂,真要是出了丑,往后也没脸见她。

  所以还是尽快结束今日的练习,离开这个地方为好。

  这样想着,赵瑾之一边靠近清薇,一边口中叮嘱道,“若要出其不意,歹人最有可能选择的就是从身后靠近,意图制住或是打晕你。我要过来了,清薇只管全力出手便是。”

  说着便迅速欺身靠近。当然,他又不是真的歹徒,所以还是放慢了速度,放轻了动作,这样能够给清薇足够的反应时间,即便反应不过来,也不会真的被他伤到。

  他一只手搭在清薇肩上,另一只手则直接绕过去,打算扣住清薇的脖颈,让她无法反抗。然而手才探过去,就被清薇抓住。柔软的手指带着些微温度覆在他的手背上,让赵瑾之不由微微晃神。下一刻,清薇屈肘后撤,直接击中了赵瑾之的腹部,手上再一用力,便将赵瑾之直接摔到了地上。

  赵瑾之毕竟是个一百五十多斤的成年男子,这最后一个动作清薇做得颇为吃力,将赵瑾之摔开之后,自己也踉跄了几步,差一点没能站稳。

  若在她面前的真是歹徒,抓住这个机会爬起来,未必没有翻盘的机会。

  但赵瑾之当然不会这样做。再说他躺在地上,捂着肚子,还有些回不过神来。

  虽说他没怎么将这件事放在心上,但接近清薇的时候,自然而然便会警惕起来,在这种情况下,竟然还能被清薇的反击击中,固然是因为当时晃了神,也说明清薇的确是学得不错。

  最重要的是,她可真是一点都没有留力啊!

  “抱歉。”清薇似乎也没想到能将赵瑾之给摔了,连忙走过去,“赵大哥,你没事吧?我扶你起来?”

  “没事。”赵瑾之当然不可能让清薇来扶,不然他男子汉大丈夫的脸面还要不要了?在清薇走过来之前,他将手往地上一撑,就弹了起来。这才朝清薇笑道,“做得很好,就是刚才这样。”

  这可真是大出意料。他本来以为清薇还会像是练习时一样,动作软绵绵的没什么力气,所以还打算制住了人之后,再告诉她光有招式不用力也不会有用的道理。哪知一个大意,就阴沟里翻了船。虽然清薇面上什么表情都没有,但赵瑾之总疑心她在心里笑话自己。

  他也的确是够可笑的。

  若非心里轻视清薇,即便她的动作再绵软,也不该如此疏忽的。当然,这也是因为清薇跟他足够熟悉,甚至他自己心里还对清薇抱有情愫的缘故。若是个陌生人,即便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赵瑾之也不会让对方有机会伤到自己。

  但说到底,还是他将清薇当成了一般的女子,忘了她翻云覆雨的那种手段,那股利落的狠劲,她是对自己,对他人都狠得下手的,只不过面上从不表露出来而已。

  这才是清薇,看上去绵软无力好欺负,但实际上,她一直在暗暗积蓄力量,随时准备着在关键时刻,给出最致命的一击!

  宫中那位陛下,不就是因为小看了清薇,不明白清薇的这种个性,所以才会被清薇蒙蔽,完全想不到江南的事情她也插了一手么?自己如今竟又犯了同样的错。

  不过赵瑾之转念一想,又觉得这样才是正常的。不过,可一不可再,下次清薇再想骗过他,是再不能了!

  人体的腹部十分柔软,也不是要害所在,但是被这样肘击一下,也绝对不会好过。赵瑾之在清薇面前,自然不好意思显露出狼狈,但微微躬起的腰已经将他出卖了。

  清薇并不是有意出手,只不过是那个时候下意识的反应,自然也没有留力。这会儿见赵瑾之这样,也有些不好意思。

  “是我太莽撞了。”她道。

  赵瑾之摇头,“正该如此的。是我让你全力出手,如此方能看出效果。能打中我,说明你的确已经有所得,之后勤加练习,应该就没问题了。”

  既然练习已经有了初步的结果,欲速则不达,之后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了,所以两人便打算回去。

  临走时,见清薇回头环顾,赵瑾之在前面拂开柳枝,转头道,“清薇若喜欢此处,往后再来便是。”他每天早上出城锻炼的时候,偶尔也会到这里来。

  清薇收回视线,摇头道,“四面竹树环合,寂寥无人,凄神寒骨,悄怆幽邃。”

  赵瑾之微微一怔。这几句他自然知道,是柳柳州《小石潭记》中的一句。而这一句之后接的是,“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想来清薇的意思,既不可久居,自不必常来。

  倒也别样洒脱。

  赵瑾之想罢一笑,“我不及清薇。”

  “这也不必比较。”清薇道,“赵大哥潇洒落拓处,想来亦是常人难及的。”

  听了这句话,赵瑾之心头竟陡然一甜。旁人都道他弃文从武,是彻底放弃自己,在羽林卫里混日子,不会有太大的前程了,但赵瑾之自己从未如此作想。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是时人普遍的观念,但赵瑾之自从习得武艺之后,便以此自傲,并不认为比之当年十二岁进太学读书差了多少。

  他心中藏着的野心和抱负并没有减少,不信且看——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回去时照旧同乘一骑,但这一次,赵瑾之就乖觉得多了。腹部仍在隐隐作痛,提醒着他眼前这个姑娘绝不能寻常对待。赵瑾之不知道清薇方才究竟是没能留力,还是已经察觉到了自己的诸般亲近,于是故意给个教训。但他疑心很有可能是后一种。毕竟以清薇只聪慧通透,自己并未掩饰过,若说她猜不出来,那就是自欺欺人了。

  这么一想,那些蠢蠢欲动的心思,自然便都歇了。

  不过赵瑾之也并不气馁。毕竟清薇若是知道了自己的心思,两人还能这般相处,便说明自己并非完全没有机会。毕竟她不羞不恼,只是姿态自如的给了他一肘子,让他知道她已经明白了,往后要老实点儿,这就已是最大的纵容了。

  不论如何,到底承了赵瑾之教导之恩,所以这天晚上,清薇又做了一道樱桃肉,算是给赵瑾之的谢师礼。正好早上赵瑾之送了樱桃来,现榨出的汁液,又鲜又甜,倒比寻常用红曲米做出来的更加入味。

  樱桃肉的做法,与红烧肉倒有些相似。取带皮的五花肉,切成樱桃大小的丁,沸水烧开撇去浮沫,洗净。而后在砂锅中铺上姜片,将切好的肉丁细细码放在上面,再放入葱结,绍酒,盐,茴香,高汤和樱桃汁,加盖大火煮沸,然后加入冰糖,转小火焖至酥烂,再收汁即可。摆盘时可将煸炒翠绿的豌豆苗点缀于盘底,更有唐人诗句上“几颗樱桃叶底红”的意境。

  在口味上,樱桃肉其实更偏软烂鲜甜,更合女子和幼童的口味。虽然经了清薇的手做来,赵瑾之吃着同样也觉得不错,但却没有吃红烧肉时胃口大开,齿颊留香之感。毕竟这与他平日里所爱好的口味,相去甚远。

  所以赵瑾之尝了一块之后,就默默的将筷子转向了旁边的炒青菜。

  清薇问,“赵大哥,这肉不合胃口么?”

  “怎会?”赵瑾之连忙否认,又夹了一块。

  清薇便含笑道,“那赵大哥多用些。”

  赵瑾之闻言,不由面色发苦,盯着桌上满满一大碗樱桃肉看了片刻,到底还是咬牙动了筷子。但不合口味的东西,稍稍吃一点,算是尝个鲜,也不会觉得味道难以忍受。但吃得多了,便只觉嘴里都是那股甜味,别的东西都吃不出来了。

  赵瑾之咬着牙吃了大半,清薇见他举筷子的频率越来越低,显然已经吃不下了,这才道,“赵大哥若已经饱了,也不必勉强,当心撑着。若喜欢这樱桃肉,下次再做便是。”

  赵瑾之一脸复杂的放下了筷子。

  到这时,清薇才抿着唇,夹了一块樱桃肉放进嘴里,将那股想笑的冲动压了下去。

  其后几日,赵瑾之便发现,清薇这里的菜谱变得莫测起来。有时桌上都是合他口味的菜,有时又都是他不爱吃的,有时则爱吃的和不爱吃的参半。这时他心里才隐隐生出几分明悟,从前只觉得清薇做的菜吃起来合胃口,只怕那也是她有意为之。只捡着他喜欢吃的做,不做别的,他才会有这样的感受。

  只是现在为何又变了?赵瑾之猜不透。

  不过他是个蹭饭的,清薇连饭钱都不收他的,自然也只好桌上有什么就吃什么。毕竟他也不是那样挑剔的人,或者说他的挑剔都不会摆出来。时间长了,某些从前不会碰的菜,竟也吃出了好处。

  赵瑾之到底不呆,慢慢的也就回过味来了。那日他与清薇争论,说自己不会觉得女子理应如何,那时清薇说他空口无凭,他便让清薇拭目以待。所以清薇就来试了。

  他这些日子享受清薇的手艺,清薇也主动偏向他的口味。若要清薇按照自己的心思来做,就不会是那样了。该是这阵子完全猜不出明日餐桌上会出现什么的阵势。若他连这个都受不住,之前那些也就只是空话大话了。

  赵瑾之颇有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之感。

  不过既然想到了此节,明白了后面的种种缘故,赵瑾之反倒心安理得起来了。就是清薇哪天只端一碗水上桌,想来他也能冷静以对。

  当然,若真的到了这一日,他该做的是反省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事,惹得清薇生气了。

  从赵瑾之的角度而言,这种种细微变化之中,也藏着清薇对他的态度转变,所以他并不着急,也愿意静下心来,细细品味这其中的种种不同,然后在从中一点点推敲出清薇的意思。

  这就像是他每天早上放在清薇门口的东西,已经成为了两人间的默契。谁也不会提起,但谁也不会忽视。

  ……

  沧江决堤一案早已了结,朝廷也有条不紊的处理了后续事宜,没有引起更大的波澜。现在京城中已经没有人再提起此事了。然而它对于整个大魏,更加深远的影响,却还在酝酿之中,远远未曾了结。

  江南为天下粮仓,太湖沿岸数州,则为江南粮仓。今年沧江决堤,当时便冲垮良田无数。这水患没有继续扩大,皆因这些河水最终注入了太湖之中。然而这却又导致太湖水溢,使得这一年整个湖区田地秋收的粮食数量锐减。

  所以到了八月秋收之时,京城里的粮价忽然涨了起来。

  粮价飞涨,百姓们要糊口度日,不能无粮,为谋生计,其他物价自然也纷纷跟着上涨,短短半月时间,市面上的物价便翻了一倍之多!

  京城尚且如此,自然就更不必提直面水灾的江南。

  这个局面,普通百姓也许没有想到,但朝廷早有预料。所以皇帝当即命令各州开放常平仓赈灾,又从粮食丰足的地区调粮前往缺粮之地,平抑物价。这应对还算得当,然而从京城到地方,不知要经过多少道程序,最后执行的力度自然也就远不如朝廷设想的这么高,再加上粮商与地方勾结之事屡禁不止,自然此举能够取得的效果也不会太好。

  这也是难免的事,只要事情尚在控制范围之内,朝廷也只能忍耐。毕竟现在暂且经不起别的风波。

  然而有时候,越是怕什么,就越是会来什么。

  承平元年十月初二日,朝廷收到西南传来的消息,土人部落的老首领病逝,他的侄子干掉了所有继承人,成功上位。然而这位桀骜不驯的新首领非但没有派遣使者前往京城拜见,请求皇帝的册封诏书,反而在登基之后,便领着兵马,前往江南劫掠了一通。

  虽然西南土人一向桀骜不驯,时降时反,然而自从病逝的老首领安腾上位之后,因为他本人亲善朝廷,所以西南一带,已有十多年未曾出现过兵患了。哪怕朝廷对土人仍旧警惕,也在这里陈兵备战,但这种警惕,更多的是官样文章,从上到下都并不真的认为土人会做什么。所以当新首领乌蒙领着他的人马前来劫掠时,驻扎于此的朝廷军队根本没有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

  奇耻大辱!

  土人是大魏的羁縻部落,向大魏称臣。这就好比大户家中有个桀骜的仆人,打破大门掠走财物,而其他人莫说阻拦,居然连反应都反应不过来。这样的朝廷,这样的军队,要之何用?!

  如果说上一次江南之事,虞景因为周敬的缘故而心虚,与朝臣对峙时处于下风,那么这一次,他就完全占据了主动地位。

  尤其是当西南再次传来消息,原来当时军队不作为的原因是,整个驻扎在边境沿线的军中将领,正在一起逛窑子!

  虞景气得差点儿直接将御案给掀了。

  然而现在再生气也没有用,西南军自然人人该死,但当务之急,是要决定该怎么处置这件事,然后派人前往。

  对于怎么处理,朝堂上下倒是态度很一致,必须要狠狠的给土人一个教训!否则朝廷的脸面就挂不住了。再说,仔细想想,就算朝廷现在想诏安,乌蒙估计也不可能答应。否则他之前也就不可能那么嚣张的前来劫掠了。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土人狼子野心,一向都是不打不服,不管朝廷怎么想,这一仗不可避免。

  但是打仗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现在江南不太平,这里的驻军自然是不能动的,西北就更不必提。所以要解决西南的事,必须要从京城派兵。而这样远距离的调遣军队,所耗费的钱粮无算。这还只是行军,真要打起仗来,每一天的耗费都难以计数。打败了且先不提,就算打胜了,其后的封赏奖励自然也不能少,又是一笔巨大的开支。

  治文年间,天下算得上太平,但实际上也不可能真的风调雨顺没有任何灾祸,国库是有些底子,但也丰厚不到哪里去。加上之前江南赈灾,平抑物价所花费的,剩下的部分,若单只算供给这一次战争,自然也是足够的。但偌大个朝廷,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且考虑到江南那边接下来几年内都会相对艰难,朝廷也不能不早作打算,必须要留下一笔钱粮作为储备。这样一来,便显得捉襟见肘,户部尚书这段日子已经急得白了几根头发,却还是想不到更好的法子。

  所以,仗要打,但怎么打,还得再行商议。

  旷日持久的战事自然打不起,西南土人也不值得朝廷与他们打消耗战。最好是花费最小的代价解决掉这件事,给其他方面留下足够的机动性。所以最后商量的结果,便是选派一支精锐之师,前往西南。

  对清薇而言,朝廷的种种变动,不能说不知道、不关注,但这些事距离现在的她比较远,根本不可能说得上话,也就只能继续做好自己手里的事,等着看朝廷的反应罢了。倒是赵瑾之这阵子往家里跑的次数增多了,他自己虽然戍卫皇宫,但论到在这种大事上的消息,远不如祖父赵训灵通。

  而这一天,他回家时,赵训正站在院子里,背着手往西南方向看。听见动静,转过头来看着他,“瑾之,你要等的时机,已经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清薇:下次要骗过赵大哥还是一样很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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