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在线阅读
穿越 重生 架空 总裁 青春
修仙 耽美 玄幻 都市 惊悚
一生悬命 TXT下载  
上一页 下一页
白天 黑夜 护眼

第十六章 凶年(一)


第十六章 凶年(一)

  自砸下酒瓶的那刻起,他的人生就变了。

  命运大抵如此,那些改变一生的关键拐点,总隐在看似琐碎的寻常日子里,叫人无可防备。

  开始时,不过是一时的冲动,一瞬的义气,一眨眼的强撑面子。

  然而,千枝万叶,却终落得个无可挽回的滔天大祸。事后回望,才知悔不当初。

  可是,下坡路呵,从来是刹不住脚的。

  他的出生,伴着阿妈的死亡。

  可怜的女子,刚满二十岁,去年才刚做的新嫁娘,而如今,就难产死在了榻上。

  一天一夜的折磨,哭喊回荡在山坳。

  整个村落的女人聚在他家门前,却全都束手无策。即将成为他阿爸的那个男人也没了主见,只是窝在门槛,蜷着腿,一袋一袋地抽着烟。

  他是横生,邻村年迈的稳婆忙得满身血和汗,也只能看着虚弱的产妇,一寸寸地软下去。

  回光返照之际,女人怒吼一声,拼死用力,他终是落了地。

  众人大喜,健康的男婴,忙不迭地包裹、传看,在他们的嬉笑声里,年轻的母亲望向众人的背影,似是心愿达成,寂寞地扯了下嘴角,阖眼死去。

  阿爸恨他,不仅因为没日没夜的哭闹,还因为他带走了家里唯一的女人。

  说来讽刺,娶妻欠下的债务还未还清,又新增了一笔丧葬费用。

  他的阿爸名叫财增,可一连五代,一贫如洗。从祖辈那里代代相传的,也只有苦熬穷日子的本事。

  在未来的几十年里,阿爸始终没有再娶,倒不是因为长情,只因日子过得潦倒不堪。

  当年娶亲是卖了分家得来的部分田地的,如今大哥断不肯再帮他,手里剩下的几亩薄田糊口都难,绝无挥霍的余地。

  万幸,传香火的子嗣好歹是有了。

  尽管家中一穷二白,并没什么可继承的。

  他的家乡在南洋省的北部,一个偏远古老的村落,叠嶂群山,遮住了眼界与出路。

  村子不大,拢共只有十来户人家,连鸡带狗的全算上,活物也不超过一百三十口。

  这里的人世代靠橡胶与甘蔗为生,常年勤苦,却入不敷出。一层层的收购商盘剥下来,到手的,也只是个温饱。

  他一日日地长了起来——尽管阿爸厌弃,却终舍不得他死,毕竟是老婆的命换来的。读书的地方在邻村,要翻过一座山。

  每日不到五点,他便利落起身,搓搓眼睛,呵欠着烧水,煮饭,希望伺候周全,以换取阿爸一天的好脸色。

  当然,也不是时常能换来的。

  他知道阿爸脾气不好,自小躲着走,但总也有躲不过的时候。

  其实阿爸也不全是看他不顺眼,常年独居,免不了一股子邪火,冲上头来,眼瞅着什么都没个顺眼。砸家里物什吧,终究要自己承担,免不了另花一笔,思来想去,还是揍儿子合算。

  好在儿子不记仇,打完了照旧给他煮饭,也愿意陪他一桌吃。挂着泪痕的小脸,怯怯地冲他笑,讨好似地两手捧着缺口的碗,看得阿爸心里也是拧得难受。

  但终又是管不住火气,几日一轮,反复循环,像是早操一般有了规律。

  他怕阿爸揍他,更怕阿爸不让他读书。

  尽管所谓的学校,只有一位老师,校舍也简陋得像个笑话,可眼下的痛苦总得有个宣泄的去处。铃声一响,他的思绪便随老师的板书飘去远方,暂时遗忘了屁股上的钝痛。

  他爱读书,时常缩在教室一角,捧着大城市里好心人捐来的旧书,一页页地轻轻翻。小脏手总是怕污了字纸,习惯性的,先在汗衫上蹭两下,再一行行地比着读,嘴唇撅着,像只小鸟。

  然而,在学校里也逃不过欺负。奇怪,生事的人总是能在人堆里,一眼挑出最软的那一个。

  可他并不发作,只忍耐着。

  他极擅长忍耐。

  他知道,只要忍得够久,总会得到想要的结果,就像他哄着阿爸,愣是让他读到了初中,而那些欺负过他的孩子,却早早辍学,回家耕田去了。

  忍着忍着,他就忍成了大小伙子。

  刮骨脸,丹凤眼,不笑时凶狠,咧开嘴便又成了天真。

  长手长脚,瘦长一条,吃的不好,偏又比村里其他男孩要高些,渐渐地,更没人敢欺负他了。

  因他读了初中,在村子里也算是个文化人了。老校长年迈之后,便放心地将学校交到了他手里,那些欺侮他的人,如今可都尊重起来。

  就连他阿爸背着竹篓路过田埂时,心里也是带着几分得意的,干瘪的脑壳高高昂起来,像只赢了的斗鸡。

  对了,阿爸许久不曾动手了,不只因疼爱,更因为想明白了——毕竟是独苗,总要指着他养老送终的。

  他的日子顺遂起来,像是雨过天晴。

  天天夹着课本,穿着顶文明的短衬衫,哼着山歌,嚼着槟榔,踱步于校舍与家之间,过得朴实安逸。

  只有一人能撩动他心弦。

  田家的小女,名叫宝珍,生得团团的,惹人怜爱,一笑两只小梨涡,他看见也止不住的跟着痴笑。

  田宝珍娇小,却有主见,虽总甜甜笑着,那温顺不过是做做样子。

  她是不可驯服的,她表现出的所有柔软,不过是为了驯服别人的手段。

  可他不知这些,只当是自己有魅力,征服了这个女子。

  一来二去,两人对上了眼,时不时地约在黄昏后的椰林里碰面。

  那天晚上,他在附近溜达了许久,才等到她的姗姗来迟。

  他照旧憨笑着,递上新采摘的野花,可宝珍这次没有接,只是怏怏踢着脚边的草,一脸失落。

  “怎么?谁惹你了?”

  她别过脸去,并不答话。

  “说出来,我替你揍去。”

  不过是一句牛皮话,他从来没打过谁的。

  “我家给我安排了门亲事,听说男方丑得很。”

  他一下子蔫了,手里的花也跟着蔫了下来。

  “我没答应。”

  他又活了过来,连同手里的花,又一次擎上去,颠颠地献殷勤。

  “宝珍,那么你跟我——”

  她仰起脸,黑眸子映着月色,泛起一层柔波,深不见底。

  他从未见过她这幅样子,看得心惊肉跳。

  “阿哥,我准备去县城闯闯,你敢陪我吗?”

  不问愿不愿,只问敢不敢。

  他十几年的闷气一下子被激发起来,血气上涌,定要强装出一副大丈夫的样子。

  再一个,心底也有按捺不住地兴奋,他还从没想过要去村庄以外的地方瞧瞧,那只在书本上听说过的花花世界,看样子终要触手可及了。

  辗转了一夜,他下定了决心。

  走!

  凭他的本事,还怕闯不出一番名堂嘛?

  他没跟阿爸商量,只留下一张字条——激越之下,他竟忘了阿爸不识字。

  第二天,天还没亮,他便跟着田宝珍,踏上了去定安县的路。

  他瞅着尚悬在天边的月牙儿,满心是来日的衣锦还乡。

  却不料,命运躲在长路尽头,候着他的,是有去无回。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