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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大盘鸡 南来饭馆新上岗刷碗工一名。……


第83章 大盘鸡 南来饭馆新上岗刷碗工一名。……

 叶听梧被困在山谷里已经有整整三天了, 一进入抑灵域,他就被一股力量丢进了这个山谷里。

 有一条银线一样的河流从谷地里蜿蜒穿过,四周生长着茂密的树木, 都十分高大, 以至于挡住了头顶的日光, 整个山谷里阴森森的, 水都被映成深沉的绿色,早晚的时候, 还有淡蓝色的迷雾在谷地上流动着。

 叶听梧没头苍蝇似的乱撞了一通,发现自己应该不是简单的迷路,虽然等级从筑基期中期变成了炼气中期, 但这山谷又不大,这么多天, 光凭两条腿也该走出去了,不会留在这里打转。

 他回忆起奇门遁甲中关于破除迷障的式法,不受眼前景物干扰,只一心按照心中的要诀前进, 果然在穿过一片岩壁后, 找到了山谷出口。

 眼前豁然开朗, 面前的草地上, 生长着一大片奇异的植物,深绿色的叶片边缘带着蓝色的纹路, 在微风中轻轻摇曳, 散发出淡淡的光芒。

 这都是掣雷草, 一种十分珍稀的灵草,而且看叶片特征,都是百年份的。叶听梧心中狂喜, 一边默念着“发了发了”,一边忙不迭地收集起这些掣雷草。

 把行囊空着的地方装满还不够,叶听梧又把带到秘境里的各种衣物、用处不大的丹药等无关紧要的东西统统撇掉,挪出更多的空间来,直到再带不走多一根掣雷草才罢休。

 临走的时候他还遗憾回望,要不是秘境里不能开启纳戒,他非把这片掣雷草薅的一干二净不可。

 走出山谷很远后,叶听梧才发现一个问题,他好像把带的辟谷丹一起丢了。

 肚子咕咕地叫着,胃里一阵阵绞痛,简直像有只手在到处拉扯似的,从来没饿过肚子的叶听梧这才发现,饥饿是种多折磨人的事。

 他后悔起来,这几天他不是没撞上与他同在此处历练的仙门弟子,不过担心人家打他掣雷草的主意,远远的避开了,现在不知道走到哪里了,周围荒无人烟,别说

人了,地上连草都没有几根。

 实在饿的不行,叶听梧打了只飞过的鸟下来,急哄哄的拔了毛就放到火上烤起来。

 等感觉鸟肉熟了,赶紧凑上去咬了一口。

 呕!这肉怎么又酸又苦,根本下不去嘴。

 早就想到没有什么像样的调味料,鸟肉必不可能好吃,却没想到这肉本身就难吃极了,纤维很粗,特别难嚼,再加上泛着酸臭味,神仙来了也救不了。

 为了不出现堂堂玄清君弟子历练时被生生饿死的笑话,叶听梧捏着鼻子勉强吃了几口,感觉实在吃不下去了,立刻将烤鸟肉远远撇开,看都不愿意再多看一眼。

 没想到晚上的时候,他整个人都很不舒服,尤其是胃里抽搐不止。叶听梧再也忍不住,跑到一边大吐特吐。

 “叶听梧,你怎么了?”有个清冷的声音从头顶上空传来。

 叶听梧抬头一看,竟然是认识的人,大喜道:“好师侄女,竟然是你!”

 与他搭话的少女转身就走,浑身都散发着就不该搭理他的无话可说。

 “别别别!凌霜姐姐,你不能把我丢在这!”叶听梧赶紧追上去。

 叶听梧出身赉侯山,是玄清君年纪最小的弟子,而凌霜师从昆吾宗,拜鸣玉仙子的首徒为师。

 两人虽不同门也不同宗,可是鸣玉仙子和玄清君是修真界人人艳羡的神仙眷侣,有了这层关系,他们两个就是再亲不过的亲师叔侄!

 不过叶听梧眼下有求于人,不敢再提这茬,连忙改口,厚颜无耻地喊人家姐姐。

 “不许这样叫我。”凌霜脸色稍霁,细看叶听梧面色,发现他并没中毒,只是简单的脾胃不适。于是就要与他分别。

 叶听梧忙道:“凌霜师姐,你那里有没有辟谷丹匀我一些?我饿了好几天,只吃了几块酸腐难吃的鸟肉,这会儿都吐出来了,实在是饿的难受。”

 凌霜断然摇头:“此次前来抑灵域是为历练,带辟谷丹做什么?你怎么不把你师父一起带上?”

 叶听梧以为自己之前的话惹凌霜不悦,凌霜才这样说,于是放软了语气说:“凌霜师姐,我不白拿你的辟谷丹,我知道一处山谷,附近有一片生长着许多百年掣雷草的草地,我带不走那么多,还剩下许多株,我把路线给你画出来,你自去寻就好了。”

 一株百年份的掣雷草,不知道能换多少丹药中最低级的辟谷丹了,别说那里还有一大片,要不是两个人沾亲带故,叶听梧还不告诉她呢。

 “百年份的掣雷草?”还是一大片一大片生长的?凌霜眼里七分怀疑,剩下三分也是将信将疑。

 见她不信,叶听梧忙拿出一株掣雷草来。

 凌霜把掣雷草拿在手里,先去看草根上的泥土,又把叶片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最后下了定论:“你认错了,这是和掣雷草十分相似的迷蓝葵,掣雷草喜阳,生长在土壤松散干燥的高地,而你这棵迷蓝葵根部的泥土黏重湿润,又是在山谷附近采到的,你和我说起时我就觉得有问题。除此之外,百年掣雷草的每个叶片有三个叶尖,迷蓝葵则有五个。”

 她把迷蓝葵靠近叶梗的两个小到十分不起眼的叶尖指给叶听梧看。

 叶听梧傻眼了:“怎么会这样……”

 他连忙把身上所有的掣雷草一股脑倒出来,经凌霜鉴定,全是只有观赏价值的迷蓝葵。

 叶听梧一脸无助,他为了这些漂亮的杂草,丢了为秘境准备的随身物品,以至于沦落到饿肚子的地步,简直是蠢死了。

 “如果我是你们门派的丹道长老,辨识草药这门课程,你就别想通过了。”

 凌霜说完,看到叶听梧不适地按压着绞痛的胃,递给他一个拳头大小的果子,说道:“吃吧。”

 凌霜没有骗叶听梧,这次进入秘境,她一粒辟谷丹都没带,连饿肚子这种小事都解决不了,还谈什么历练?

 叶听梧接过果子狼吞虎咽地吃了,肚子里这才舒服一点。他痛定思痛,反省起来:“是我学艺不精,一看见这么多掣雷草就被冲昏了头脑,才辨别不出真货和赝品的,这个教训我记住了。凌霜师姐,谢谢你的果子。”

 “嗯。”凌霜淡淡点头,转头离去。

 第二天,叶听梧赶路时又遇到了凌霜,两人往同一个方向去,他立刻屁颠屁颠的跑过去,熟稔道:“凌霜师姐,你也往这边走,不如我们同行?”

 怕凌霜厌恶他,叶听梧赶紧补上一句:“你要是想分开,随时都可以,我不会粘着你不放的。”

 凌霜不置可否,只看了叶听梧一眼。叶听梧立刻会意跟上。

 路过一条河,凌霜抓了一条鱼上来,叶听梧见状赶紧动手,又抓了两条来。

 凌霜一边烤鱼一边说:“在野外打猎,没有盐巴的情况下,鱼肉的味道是最好的。”

 不管是兔肉、鹿肉还是鸟肉,肉里的血放不干净,吃起来都会腥臭,又没有调味遮掩,格外难以入口。鱼肉就好很多,顶多是滋味平淡一些,略带一些土腥味而已。

 叶听梧一边点头一边听讲。

 凌霜又说:“你抓的那只鸟八成是食腐鸟,肉质腥臭不说,吃了还会上吐下泻。如果地面上实在没有猎物,抓体型小一点的鸟比较保险,它们是吃草籽的。”

 叶听梧看她生起火,又学到了烤鱼的手法,原来不是把鱼直接沉进火里烤,而是放在火焰略上方的,难怪他的鸟肉外层烤得焦黑,里面有些还没熟。

 两人一个教一个学,都十分认真。叶听梧生在富商之家,从小养尊处优,拜师修仙也是顺风顺水,从未有过饥饿之忧,凌霜却是逃难的灾民,逃命的路上被师父捡回去的,两个人的生存能力当然是天壤之别。

 同行了两天,凌霜觉得叶听梧学会了一些生存技能,应该不至于饿死了,打算和他分道扬镳。叶听梧听她说完遗憾道:“凌霜师姐,我现在身无长物,也没有什么能报答你的。等你以后到赉侯山做客,我把我师尊的灵酒顺出来请你喝!”

 凌霜:“不必了。”

 她转头欲走,叶听梧突然又叫住她:“师姐,你看那边有个镇子,我请你去镇上吃一顿饭怎么样,就当报你的‘一果之恩’了。”

 “你有钱?”

 叶听梧从空荡荡的包袱皮里摸出一个银锭,又从另一个口袋里摸出两块灵石。“在包裹边角里找到的。”银子要是不够的话,灵石也能当稀罕物抵钱。

 去镇上吃一顿饭,总比将来他真偷了玄清君的酒要好。

 凌霜一想到这,干脆道:“好,吃了这顿饭,我们就此别过。”

 ————

 “暮云镇……”叶听梧看着牌匾上的镇名,奇怪道,“怎么起这么个死气沉沉的名字,一点都不昂扬向上。”

 两个人走在暮云镇的街道上。小镇名字虽然带着暮气,街上却一点也看不出来冷清寥落,到处都热热闹闹,行人如织。

 “这个镇子许多处和我家乡的建筑竟有八分相似。”叶听梧随口说道。

 家乡……凌霜微怔,家乡的模样在她心中已经淡去了,只有背井离乡时遍地焦土的印象,每到一个地方短暂落脚,战火蔓延过来,又是同样的灰烬、凄惶、死里逃生,如今提到家乡,脑海中只余残垣断壁。

 叶听梧沿路寻找酒楼,奇怪的是,一条街快走完,各种店铺都见到了,就是没有像样的酒楼。路边摊倒是有几个,可他好不容易请凌霜吃一次饭,就只吃摊位上的小吃。

 就在这时,有个挑着满满一担柴的樵夫从对面而来,扭头避让另一侧的行人时不小心撞上了叶听梧,整个人重重一晃,几根木柴滚落。

 “对不住啊小兄弟!”

 “大哥你没事吧?”

 两人异口同声道。

 撞了一下而已,两个人连皮都没擦破,叶听梧帮忙捡起了脚边的木柴,那樵夫道了声谢就脚步声匆匆的走了。

 准备继续走的叶听梧一抬头,诶,这对面不就是个饭馆吗?

 南来饭馆?进去看看。

 ————

 最近总有古代人到店里吃饭,南来饭馆的员工都习惯了,表情如常地招待起来。

 倒是叶听梧对服务生的衣着打扮和行事做派有些惊讶,但服务生本人一副很坦然的样子,凌霜也未表现出什么来,叶听梧生怕是自己少见多怪

,连忙收起眼中的诧异,摆出一副平淡的表情。

 “咳咳,店里有什么招牌菜?”

 薛以莲说:“最近酸菜鱼很受客人们好评。”

 叶听梧就点了酸菜鱼,又要了其他几样菜,还想再点的时候被薛以莲拦下了。

 “酸菜鱼分量已经很大了,点太多怕二位吃不完。”

 凌霜在此时开口:“酸菜鱼是一大份?”

 薛以莲比量了一下:“这么大一个盆。”

 这是盆吗,这简直是个锅。直接用这么大的锅吃菜,在叶听梧这个富家子弟看来有些不雅,凌霜也觉得不妥,她在意的倒不是雅不雅的,而是他们两个还没亲密到在一个锅里吃东西。荒郊野地不必讲究这么多,到了镇上,凌霜还是觉得这样不好。

 “换一个吧。”她说道,“最好是分开的。”

 于是酸菜鱼换成了大盘鸡。

 大盘鸡是叶听梧拍板定下的,这几天吃得像野人似的,饥一顿饱一顿。离别这一顿,总得让凌霜吃饱,叶听梧虽然没吃过大盘鸡,但这名字一听分量就很足。

 大盘鸡最大的特点都写在名字里了,硕大的盘子里堆着分量十足的鸡肉和土豆,上面还点缀着鲜艳的青红椒,刚一端上桌,香气就扑鼻而来。先用大上一圈的盘子给人视觉震撼,又有辣椒的辛香和鸡肉的鲜香把人迷的找不到北,这下彻底把其他菜肴的风头夺去了。

 叶听梧说:“这大盘鸡果真大盘,让我来尝尝味道如何。”

 他夹了块金红油亮的鸡肉,迫不及待地送进嘴里,只咀嚼两下眼睛就亮了。

 一定是他这几天吃的太差,两厢对比之下,简单的鸡肉也能如此美味,裹满了浓郁的汤汁,入口滑嫩辣爽,分量足,最大的优点却不仅仅是分量,而是细嫩中带着酥韧的鸡肉,可以说是辣中有香,粗中带细。

 再看一边的凌霜虽然什么也没说,但从他加快的进食速度来看,对这份大盘鸡也是相当满意。

 吃到一半,盘子里有了空间,服务生上前提醒,可以把旁边的宽面拌进大盘鸡里一起吃。

 叶听梧这才注意到旁边还有一个碗,里面装着手工扯出来的宽面。

 把面拌进盘子里,让面条的每一面都均匀地沾上汤汁,先不急着吃,等一会儿更入味。

 不如尝尝土豆吧。

 夹了一块土豆后,叶听梧大为惊讶,这是他认识的土豆吗,怎么可以这么绵软入味,在唇齿间轻轻一抿就变成了沙沙的土豆泥,吸收了汤汁的精华以后又糯又润,光是这种土豆,他就能吃上一整盘。

 凌霜已经开始吃面了,她胃口很大,又因为自身经历对食物十分珍视,每道菜都吃得十分认真。比起叶听梧眉飞色舞的表情,她显得格外沉静,只有仔细观察,才能看到食物入口后神色里流露出的的那一丝放松和满足。

 宽面略带嚼劲,比起鲜辣咸香的鸡肉和软而糯的土豆,带给人的饱腹感更足。鸡肉汁浸入面中,给柔韧的面条又增加了一丝鲜美。

 两个人都把大盘鸡吃的干干净净,连汤汁都没怎么剩。

 平日里辟谷丹吃多了,竟然忘记了吃饭是这么美好的体验。

 回想起前几天在野外艰难求生吃的那些东西,遥远的像是做梦。叶听梧心道,还好遇到了凌霜,还好遇到了这么个有人烟的小镇,不然他真把自己养死了。

 ————

 准备付钱的时候,叶听梧准备拿出他的银锭子,结果在包袱皮里摸来摸去,银锭子怎么也找不到。是因为太小滚到哪里去了吗?

 “我们这里也收灵石。”南荼看他摸来摸去,嘴里还嘀咕着银子哪去了,主动说道。

 她听服务生说又有修真者光顾,特意出来看看是什么人。看到这两个年轻人气质青涩,觉得两人大概是真的仙门弟子。

 嗯?听到南荼的话,叶听梧奇怪起来,抑灵域内的人没有修真天赋,更没有机会接触到什么灵石,这家店竟然收灵石做饭钱,难道开店的人是同来历练的弟子?

 他混得凄凄惨惨差点饿死,有人已经把店都开起来了?人和人的差距可真大啊。他悄悄往南荼那边瞄,想看她身上有没有什么宗派标记之类的显示身份的东西,南荼也淡淡地回看过去。

 叶听梧忙收回目光。不管老板是什么人,饭钱总是要给的。没找到银锭子,叶听梧摸了摸身上放灵石的地方,两眼突然睁大了,怎么灵石也没有了?!明明就放在这里的。

 他福至心灵,突然想到在街上撞他的那个樵夫,他撞上来的时候力道很大,好像自己的衣服也被扯了一下。叶听梧反应过来,那竟然不是个樵夫,是个偷儿!长得那么高大健壮,不靠一身力气谋生,反而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真是可恶。

 他迟迟没付钱,凌霜忍不住投来探究的目光。

 叶听梧忙站起来,拉着南荼走到一边,低声说了几句话。

 南荼点头以后,他走回来对凌霜说:“结完账了,我们走吧。”

 凌霜觉得有点蹊跷,可是从叶听梧脸上看不出一点异样,以为他又找到了钱,两人就这么走出了南来饭馆,在镇口分别。

 “凌霜师姐,有缘再见。”

 “告辞。”

 等凌霜走的都看不见人影了,叶听梧连忙原路返回,又跑回南来饭馆。

 “老板我回来了!”

 南荼说:“想好用什么抵饭钱了吗?”

 原来叶听梧被樵夫摸去了身上的财物,此时是一个子也拿不出来,又不想耽误凌霜的行程,才把南荼拉到一边,求她先放两人走,他会再回来想办法付钱的。

 开饭馆这么久,南荼还是第一次遇到吃霸王餐的客人。看他焦急解释自己的银钱被人偷了去,一定会想办法还上,倒不像是故意不付钱。南荼也很宽容:“那你发个誓吧,说你一定会回来,不会趁机跑掉。”

 听说修真之人很重视誓言,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

 不过等到进阶的时候被卡住,又找不出缘由来,恐怕是个修真者都会疑神疑鬼,觉得八成是年轻时亏心事做的太多,比如吃了饭没付钱就跑路了,心一虚就难更成功渡劫,假的也会变成真的。

 叶听梧干脆地发了个誓。

 现在他回来了,问题是还是付不出钱来。

 因为之前看走了眼,把不值钱的迷兰葵当做了珍贵的掣雷草,丢了许多东西,叶听梧身上实在没什么值钱的东西,非要说的话只有一身外衣,做工精湛,也值几个钱,但是南荼不收。

 叶听梧一咬牙道:“我在这个镇上找些事做,赚了钱就还你。”

 南荼想了想说:“那你还不如在我这里做事,什么时候工钱能抵饭钱了,什么时候放你走。”

 这暮云镇看着热闹,其实也没几个活人,谁雇叶听梧做事?是无极长老,还是鸣玉仙子?左右他都赚不到钱,干脆把人留在饭馆打工抵债算了。宁钊辞职了,施文轩也还没回来,南荼还想着要不要再买几个机器人呢,叶听梧就出现了,正适合做这个临时工。

 “你是什么灵根?”

 火灵根就去看烤炉,水灵根就去刷碗,木灵根就去摘菜。金灵根和土灵根该做什么,南荼暂时还没想到。

 叶听梧:“我是水灵根。”能顺利拜玄清君为师,很大程度上都是托了他极品单灵根天赋的福。

 好,南来饭馆新上岗刷碗工一名。

 ————

 暮云镇高处,有两人把叶听梧离开南来饭馆又原路返回的一幕看在眼里。

 鸣玉仙子说:“徒弟过得

这么窘迫,险些饿死,你这个师父不帮一把,还把人家身上的钱全偷走了,真是为老不尊。”

 玄清君丝毫不觉得羞愧:“听梧天赋上佳,如今境界低,修炼上没什么难处,一路高歌猛进未必是好事。这小子过得太顺风顺水,性子还有的磨。”

 某种程度上就是自己的师父把他卖给了南来饭馆当刷碗工,可惜叶听梧对此毫不知情,一边刷碗一边怨气十足地想着街上撞他的那个樵夫,等他在镇上找到这个樵夫,一定要他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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