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在线阅读
穿越 重生 架空 总裁 青春
修仙 耽美 玄幻 都市 惊悚
小神婆 TXT下载  
上一页 下一页
白天 黑夜 护眼

第83章


第83章

  八月十五,晚九点。

  凌宅。

  凌保国等严俪华足足等到了八点多, 在华丰茶楼辞别后, 凌保国匆匆买了点广式月饼,妻子陈沅君是广东人, 当年远嫁过来,也是不容易, 本还想去月中桂买些糕点的, 结果热门的几类早早都被人买走了。

  凌保国掂量着手里的月饼盒子,想来也差不多了,多年的夫妻, 买多了倒是显得唐突了。

  之前为了娶严俪华进门的事儿, 凌保国和妻子陈沅君闹得很不愉快,连续十天,凌保国都是住在严俪华的宅子里的。

  严俪华说是姨太, 出身不好, 可瞧着手头里也是有些银钱,自己租了个不错的宅子, 有院子有厨房,南北通透,阔大的院子, 也就严俪华和弟弟两个人住, 有时候凌保国都觉得,太豪气了些。

  还是手下的徒弟提醒了一句,说这姨太太生得这么漂亮, 言行举止也不像是普通人家出来的,说是从东边逃难来的,可谁晓得,是不是哪户人家的千金?

  千金这俩字,小徒弟说得瘆虚虚的。

  严俪华年纪也不小了,早就过了二八的懵懂年华,说是未出阁的姑娘,有些瞎扯,小徒弟的意思,无非是说,严俪华指不定是东边哪位大佬的姨太太,不是姨太太,也得是些高级场所出来的,至少,得是百乐门那种水准吧。

  不然,怎么连父母亲戚都报不上来一个名儿?

  凌保国也思量过,更是担心过,可英雄难过美人关,更何况,凌保国不觉得自己是英雄。

  乱世里,混口饭吃罢了。

  脑子里全是严俪华那俏丽模样,导致凌保国抬腿要进自家堂屋的时候,都忘记了门前有一大门槛,险些跌了一跤。

  凌保国一抬头,只瞧着圆桌子上坐了两个人,妻子陈沅君冷面冷眼,只看了凌保国一眼,便是继续用筷子夹菜。

  这桌上没有空碗,陈沅君根本没有备下凌保国的饭菜。

  另一人,是凌保国的表弟裘文书,他生得秀气,戴着一个金丝边框的眼镜,看到凌保国刚才趔趄一步,下意识起身要去扶,瞧着凌保国又站稳了,只调和着气氛,笑着对着凌保国道:“原本以为表哥晚上要出任务,不回来吃饭了,那什么,我让庆嫂再……。”

  “不用了。”凌保国手一挥,舌头绕着干瘪的嘴唇润了一圈,吧咂嘴,把手里的月饼盒子往桌上随意一放,语气也没多好,“中秋节,买了点月饼,你说得对,巡防营晚上还有任务,我……就不吃了。”

  裘文书余光只往表嫂陈沅君身上扫,陈沅君只盯着眼前的饭菜,筷子都快要把碗里的米饭给戳成泥了。

  眼瞧着凌保国真的要走,陈沅君突然重重地搁了筷子:“这么着急走做什么?不是十点才出城吗?”

  凌保国背对着陈沅君:“家里不待见我,我去找待见我的地儿待去。”

  陈沅君突然起身,圆凳子被她小腿轻轻蹭开,发出吱悠一声摩擦,这声音刺耳,凌保国蓦然回头,只看到陈沅君直勾勾地看着自己:“我知道,你是想去找那个……。”

  “诶,咱可说好,你不准说俪华是妖精。”凌保国端起一根食指,像是举着一杆枪,枪口对着陈沅君的心口,他似没感觉到陈沅君微微颤抖的肩膀,还补上一句,“人家温柔着呢。”

  陈沅君低头,看着满桌佳肴,菜色交错,她费了一下午的心思,和庆嫂蒸炸烧炖,烹出了一桌的好菜,有自己爱吃的,庆嫂爱吃的,裘文书爱吃的。

  原本是不想备着凌保国的,下意识地,还是做了凌保国最爱的红烧排骨。

  那酱汁裹着炖烂的排骨,就搁在陈沅君的眼前,她看着看着便是觉得眼前逐渐朦胧起来,她抬手飞快擦掉眼角的泪珠,只对着凌保国昂首说道:“我是想说,我要离婚。”

  “你说什么?”

  “离了婚,你想娶几个俪华进门都行,没人管你了。”

  “别闹了你。”凌保国一脸严肃,“你和我离婚?你让我巡防营里的人怎么看我?啊?说我被女人甩了?”

  “说你要和我离婚的也行。”陈沅君摇头,“总之我是受不了了。”

  “那也不行。”凌保国语气意外的坚决,“弟兄们哪个不晓得你啊,你当时从广东远嫁过来,人人争着抢着要来看你,这么多年了,他们又……又都是向着你的,说你人好,我和你离婚,诶,你是故意让我背上个始乱终弃的名声是不是?”

  陈沅君别过头,不再看他:“我说什么做什么,在你眼里,都是有所图,都是有所谋,是不是?”

  裘文书忍不住了,他站起身来,食指顶了顶眼镜框:“表哥表嫂,要不先坐下吃饭吧。”

  ——“不吃!”

  这次两人这倒是齐声。

  凌保国扯了扯自己的西装:“我换了衣服就走,”说完,只是朝着裘文书说,“晚上会有声响,你们别出门。”

  凌保国说完就走,绝不含糊,他换了身衣裳,临出门前,还嘱咐了家里干活的婆子记得早些关门。

  “是要出事了?”常年跟着凌家夫妇的婆子没得姓,只晓得单名一个庆字,人都喊她庆嫂,庆嫂是一手把凌保国带大的人,凌保国打小没娘,把她当做半个娘看。

  “别问。”凌保国压低了帽檐,“南华街那边,庆嫂你也看顾着点,俪华一个人住,家里就一个那瘦瘦弱弱的弟弟,我不放心。”

  庆嫂明显不乐意,嘴角一皱,只说:“你是晓得的,上次我虽然帮你劝了夫人,可这事儿,你做得不厚道,夫妻俩好好的不行吗?你这几天都没回来看夫人了,倒是表少爷,来得勤快了,你该和人家学学。”

  “我知道我知道。”凌保国急着走,“你最好了,旁人说不帮就不帮我了,你嘴上埋怨,可私下里,还是会帮我照顾着的。”

  ***

  昆明西南马拉山。

  出了城门就能望见。

  有经验的老兵,都不爱夜里出任务,累和困是其次,主要是夜里派下来的任务,要么十分隐蔽,要么十分紧急,要么是又隐蔽又紧急的。

  去肯定是要去的,上头的一声令下,刀山火海都得上,回,就不一定回得来了。

  车的轱辘声太大,凌保国带头起了马,云南的矮种马个头不大,倒是能跑,上了山路,蹄子也不打滑。

  眼看着就进山了。

  凌保国不说话,只在前头抬了个手,后头的接连把这手势一个个传下去,这手势的意思是——要摸枪了。

  姜琰琰也是晚十点准时出发的,从南华街到西门半个小时,跋山涉水赶到马拉山的时候,还没到十一点。

  除开闻东,姜多寿、白旗、乔美虹三人也都窝在山坳里许久了。

  山林里,蚊虫多。

  白旗捏死第七只吸血的蚊子,愤然把蚊子尸体甩到一边,抬头看月色,中秋的月亮真圆。

  “咱这消息准吗?猫妖真会趁着兵乱吸人血?”白旗忍不住问姜琰琰,“都等了好些时候了。”

  “才二十分钟,着什么急?”姜琰琰爬上坡地看了一眼底下的洼地,连个鬼影都没有,只是婆娑的树影不安分地摇曳。

  姜琰琰捏着棺材钉又滑到白旗身边,这棺材钉的钉头上镶了一环,环上连着一根两米长的钢索,是傍晚闻东出关后给她的。

  中午才说要闻东帮她找条钢索,下午就拿来了,姜琰琰还真以为闻东超神了,谁晓得,闻东来了一句,早就准备好了,一直没机会给姜琰琰。

  姜琰琰就不理解了,两人朝夕相处,就差晚上睡觉睡一块儿了,还能没机会?

  “你爷爷,”闻东顿了顿,只说,“你爷爷也在四处给你搜趁手的链子,我不好拉了他的台面。”

  姜琰琰的眉头皱得更加紧凑了。

  闻东悠悠来了一句:“论年纪,我比你爷爷大了不知道多少,可是若跟着你论辈分,他……咳,得算是我的长辈了。”

  也是,孙女婿敢驳了爷丈人的面子吗?

  姜琰琰当时听着挺别扭的,闻东跟着她一起论辈分,总感觉俩人已经成家了似的。

  感情这事儿,姜琰琰还没想太明白,袁琳与她探讨过什么是爱,和她说的那一套姜琰琰也听不明白,什么一眼阳春化雪,又一眼碧浪滔天的,都太过抽象,姜琰琰只晓得姜多寿暗示她,让她对闻东客气点儿。

  更何况,钢索是人家替她找来的。

  持了钢索,姜琰琰心里头的底气也跟着足了几分。

  此时,她正捏着钢索末端的小牛皮把手,爬上山坡,又看了一眼,还是没人。

  似乎不大对,都这个时候了,走路也该是走到了。

  杂乱无章的青草野蛮地扎进姜琰琰的裤口,她无心去管,只用指甲盖掐了一下食指尖,通了和阿蚁的神识。

  突然一声。

  枪响。

  姜多寿朝着西边看了一眼:“动手了。”

  神识里,阿蚁刚好也回了一句:“临时换了地方,姓凌的在小村山开枪了。”

  如今,是多事之秋,之前长沙易主,云南也跟着换了一拨人,滇系这边,派系林立,也不晓得今天这云南姓唐,明天是不是就姓了别的了。

  凌保国跟着现任的大佬刚坐稳这管带的位子,自然是要立功勋,定军心的,收到有流兵在附近山野村里埋伏的消息,立刻就带着人来了。

  打仗会见血,会乱,尤其是晚上,枪声一起来,两边对射,黑黢黢的,也分不清这人是吃了枪子儿没了命的,还是被什么妖邪的东西吸了精血。

  昆明城城内防备重,十三夏不好动手吸人精血,她当着凌保国的姨太,在家坐着画着柳叶眉儿就能知道最近哪里又要乱了。

  趁乱出手,最是神不知鬼不觉。

  姜多寿和姜琰琰说过,猫妖现在虚着呢,龙家起尸的手法太狠厉,那具尸体又不顶用,猫妖若是想换具新的皮囊,也得恢复几分道法才行。

  可姜家要出手,也得避开在城内,人生地不熟的,城内到处都是兵,惹上了,就脱不干净了。

  姜琰琰倒是想过让闻东如法炮制,和闻东起初来长沙一样,找一封东北张大帅的信函作保,到时候,莫说一个凌管带的,哪个当官的都得敬他们三分。

  可白旗摇头了,说变天之前,张大帅的信函是管用的,可滇系现在和东北立场不同,这信函可就不是保命函了,是夺命符了。

  不能在城里打,姜琰琰只能有样学样,趁乱跟着巡防营的人出了城,一路跟过来,还是跟丢了。

  小村山隔得不远。

  姜琰琰一行人赶到的时候,枪声已经从交错紧凑变得稀稀落落的。

  夜里看不清,只有白旗天生鬼眼,凑近了,隔着树丛瞄着五十米开完的一片空地。

  有人在点烟,夜里的烟屁.股像是一颗红色的星星,一闪一闪的。

  “嘣”地一下,又是枪响一声,白旗转头回了姜琰琰一句:“完事儿了,开始挖坑了都。”

  挖坑,是为了埋人的。

  这坑挖得很是含糊,浅浅一个,勉强塞进半条身子,就开始填土,那泥巴混着半凝固的血液变得湿黏。

  抽烟的是凌保国,他叼着烟,咧着嘴,看了一眼蹭破的手皮,自顾自地骂了一句:“妈的,掏枪的时候没注意。”说完,又催促埋人的两个,“啧,动作倒是快点,小鸡啄米呢?天都快亮了,真操.蛋啊,从马拉山一路追过来,追得老子的腰都废了。”

  有人打趣了一句:“管带的腰,应该不是今晚废了吧。”

  凌保国只是笑,也不答,让旁人晓得他十天都没碰过严俪华,这是要丢脸丢到姥姥家了。

  风起,混着一股血腥味儿,是从泥巴里散发出来的。

  凌保国把烟屁.股一扔,马靴踩着揉吧了两下,灭了烟,再一抬头,却总觉得有些不对。

  他下意识地摸上枪,旁的人见了,也都跟着警觉起来,两个捏着铁锨埋人的也慢慢蹲下,搁下铁锨,端上枪。

  一道黑影闪过,凌保国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一个从林子里窜出来的大活人,高个子,看不清脸。

  凌保国带头举枪,再一转眼,那影子却不见了。

  顿时,四周又是一片宁静。

  直到有人颤巍巍地指着方才那浅坑:“管带,那……那尸体,好像少了一个。”

  ***

  十三夏要尸体,自然不会自己亲自动手扛,她可以去选,去挑,去指点,可做事的,始终都是肖洛明。

  肖洛明,在凌保国的眼中,是自己新娶的漂亮姨太的瘦弱弟弟,可扛起尸体来,脚下生风,速度像是飞奔在林子里的一只花豹,速度堪比双手空空的十三夏。

  十三夏领头,肖洛明殿后,肩上还扛着一具血淋淋的尸体,肖洛明之前被姜琰琰打得腿脚都有些不利索了,速度虽然快,可人还是吃力的,素来少言的他,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晚上的时候,我都说他们追到昆明来了,今日不要动手了。”

  十三夏一路飞奔,脚不停歇,只回:“扛好你的东西,当日.你起尸的时候,若是愿意像九头鸟对那丫头一般,费尽周身灵力替我护魂起尸,我又何至于此,落到今日,还不是你们龙家应该还的?”

  十三夏话语才落,一枚四棱尖头的棺材钉唰地一下,擦过她的耳垂,直奔着她前头去了。

  十三夏脚步微顿,又看到一枚钢索牵着棺材钉往后一弹,十三夏朝着肖洛明喝了一声:“追上来了,往左边走。”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发现这三卷男配的名字都还蛮有意思的:

  修勉不修勉,丛良不从良,保国不保国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