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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第七十九章

  同学聚会, 定的酒店比较正式。

  衣着打扮贵不贵, 潮不潮先不说, 基本礼仪还是要做到的。

  所以从下午开始,余初翻箱倒柜,裙子倒是有一条不错的,介于礼服和通勤之间。

  黑色长袖, 保暖也算正式。

  只是首饰,余初却没有找到理想适宜的——纯金翡翠头面她压在箱底, 在宋家时用作后宅交际打扮都足够了, 可配上现代款式衣服, 就会变得不伦不类。

  素银的, 头饰多却不能用, 耳环和镯子样式基本上过时了。

  卧室没有镜子, 余初在屋子里找到一样,就走到卫生间里搭配下看一眼, 惹的在客厅里的楚小哥频频看了过去。

  他手里拿着遥控器, 像是漫不经心问道:“余初,你参加宴会?”

  他知道现代区男女平等, 无论性别都可以进学, 女性的考试、谋职、工作能力都不输给男性。

  同样的,她们也能如同男性一样外出会友, 聚会,呼朋引伴。朋友、同学、师生、同事……各种各样的牵扯,织成一张关系网。

  “没那么正式, 只是同学聚会,也就是一些同窗相聚着吃个饭,联络下感情。”余初将手腕上的镯子褪了下来,决定放弃佩戴首饰了,“时间定在下午六点,晚上我给你叫点东西,你一个在家吃。”

  叶长谦点头:“你不用担心我,你忙你的。”

  “我今晚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若是饭后还有第二场,那时间可能就说不准了,余初收拾着自己的首饰盒,“我带钥匙出门,不用管我,你给我留个灯就行了,然后到点就睡。”

  “好。”叶长谦担心归担心,却没有说出阻拦余初出门的话,视线落在她的首饰盒上,“试试幼虎手串?”

  余初低头看着盒子里的手串,又看了一眼空荡荡的手腕,此时离出门的时间远,并没有留给她过多的纠结时间。

  她抱起首饰盒,拿回自己的卧室,再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串红绳串着玉虎的手串。

  余初走到玄关的位置,换着外出的鞋子还不忘嘱咐:“可乐少喝点,碳酸饮料喝多了对身体没什么好处。”

  叶长谦将挂在架子上的衣服拿下来,递给余初,然后拿起围巾挂在余初的脖子上:“好。”

  “晚上洗澡之前一定开排气扇,你现反还没有彻底结束,容易闷出事来。”

  “好。”

  “如果有什么事,可以打电话给我。如果觉得打电话给我不方便,也可以打电话给谭队。”

  叶长谦心下又是好笑又觉得妥帖:“这么下去会不会迟到?现在这个时辰,你说过路上——”

  “对,容易堵车!”余初把围巾胡乱的一裹,“我原始人当习惯了,都快把这茬忘记了,我真的要走了,你好好待在家里。”

  叶长谦从出生开始,就没有过家。

  幼年流浪,少年入国师府

  小时候有破屋,有戏班,有城隍庙,长大了有教室,有藏书阁,有国师殿,有祭坛,有宿舍——却没有一个地方,能够叫做家。

  但是此时一间租赁来的房子,余初却用了家这个字。

  他笑意里带着些许复杂:“路上小心。”

  余初对首都的了解,显然不太到位。

  年底的路况,不仅没有大堵特堵,而且因为返乡的原因,车辆锐减,十分难得的,一路通畅。

  余初花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到了约定的酒店。

  班长站在酒店大堂等着,上穿淡色线衣,下桌绛紫色的长裙,长发尽数梳在脑后,盘了个发髻,一身知识分子的气息。

  就是身材有些发胖,五官也随之模糊了不少。

  “班长!”

  陆芸甜看见外面进来的年轻女子,愣了一下。

  余初比大多数人都小五六岁,今年不过才二十六岁,她早就有心理准备,这个当初跟他们同级的姑娘,即使到了今天,依旧是个年轻的姑娘。

  但是,她没想过她看起来这么年轻。

  就好像她每日班里上课时,教室里坐着的那一群孩子,二十岁出头,青春两个字就写在脸上。

  陆芸甜叹了口气,也不知道是羡慕还是因为感慨:“余初啊,你是来参加同学会的,还是来拉仇恨的。”

  余初没有跟上奔三后的女性思维:“什么?”

  “没什么,我随口说说……”陆芸甜觉得偶尔嫉妒下比自己年轻貌美的同性,也挺有意思的,她指着电梯的方向,“有几个先来了,在包厢聊天呢。”

  余初看着空荡荡的大厅:“我留下陪你吧。”

  “不用不用——又不是结婚,还得成双成对迎宾。”陆芸甜推着余初往电梯口走,“你先上去,都几年没见了,聊聊也热络点。我再等几个,到点了就上去。”

  ——这班长的性子,倒是没怎么变。

  余初上了三楼,顺着走廊来到请帖说的包厢。

  门是虚掩的,有细细碎碎的聊天声,透过门缝钻了出来。

  她象征性的伸手扣了扣门,然后推包厢的门,里面的圆桌上,正坐着三男两女。

  余初脑子里浮现了当年的班级名录册,将眼前这些或没什么变化,或改变巨大的同学,一一对上名字。

  藏蓝色针织外套,发际线有些靠后的圆脸男人,是裴绍行。

  体型消瘦,连件基础款的夹克都没能撑出来的男人,是吴启东。

  粉色大衣,红棕色波浪卷的三十多岁女人,是苏淑婷。

  剩下一男一女,余初看着眼生,应该是家属一类的。

  裴绍行正对着门而坐,第一个看见推门进来的余初,楞了一下:“诶?这不是那谁么——我这破脑子——”

  “什么那谁,咱们班的天才少女你都能忘记?”他身侧的吴启东正拿茶壶给自己倒茶,倒满一杯茶水后,他抬头看着余初,“余初,你站在门口做什么,怕我们吃了你呀,快进来坐。”

  苏淑婷此时正低着头忙着手机,见吴启东点了名字,也就抬起头冲余初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余初当年年纪小,学校考虑了一些现实问题问题,给她单独安排了教工宿舍的一间破旧单间。

  也同样是因为年龄问题,她的同学们,态度虽然大多和善,但是也不愿意带她玩。

  所以整个大学读下来,她虽然跟班上的人没有什么冤仇,但是感情不错的,也数不出几个来。

  余初找了个不起眼的位置坐下,一边听着其他人兴致勃勃的聊天,一边低头看驻地医生发来的邮件相关。

  同学一个接着一个到,定的三张桌,有两张桌子坐满的时候,班长也跟着进来了。

  “刚刚陈万里打电话来,说他们几个下午刚好有场拍卖会,原本定在五点半结束的,可是时间拖延了,刚刚才从拍卖场出来。”陆芸甜叹了口气,“他们几个让我转达下他的歉意,让咱们先开桌,七点前,一定会到。”

  “陈万里刚从硅谷回来不久,算一算,我们大家也有三年每见过他了,吃饭什么时候不能吃?”苏淑婷端着一杯热茶,看着袅袅上升的雾气,“如果是七点前能到的话,我建议再等等,大家的意思呢?”

  “淑婷你说的没错,也不差这半个小时一个小时,再等等就是了。只是这时间咱们能讲究,酒到时候可别怂,六点之后来的,有一个算一个,先自罚三杯。”

  ……

  余初就是在这时候,接到的楚小哥的电话。

  她边起身边接电话:“叶同志?:

  “我想问问,浴室排风扇怎么开?”

  “你正对着门,左手边第二个开关,有黑色贴纸的。”

  “找到了。”叶长谦打开排气扇,看着卫生间的灯光,余初应该是在席上,所以背景才会那么嘈杂。

  又因为余初离背景声音太近,他能听到电话那边,有人大笑着,听起来豪气云天。

  【哈哈哈,你们谁能喝谁不能喝我心里门清,今夜不说不醉不休,也要喝个痛快。】

  ——酒。

  叶长谦记忆回到了两年前。

  他挂了余初的电话后,将浴室的灯光和排气扇都关掉,转身走回大厅,拨通了谭宪的电话。

  ***

  刨除一些混的太差,不敢参加同学会的。

  再刨除一些回家过年,没时间参加同学会的。

  今晚到的二十人,多的是过江之龙,即使有几条趴在水底的蛟,也有着自己的一方天地。

  除了余初。

  很多人还念着余初的天才之名,上来交谈几句之后,知道她是林业局的护林人员后,大部分人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部分人,升起一种翻身农奴的苏爽感,然后怀着那么点小心思,特意赞扬下她为国家环保事业做出的贡献。

  第二部分人,则是觉得没必要浪费时间结交她,维持在打个招呼的熟悉度上,就挺好的。

  只有班长,对她照顾有加,有两次见别人把话题说死了,还亲自上来解围。

  叙旧聊天拉关系,时间总是过的快些。

  六点五十。

  包厢门终于被敲响了,陈万里带着他大学时的俩室友站在门外,门刚开就开始道歉:“对不住各位,实在对不住了,我这私人的事情耽误了大家的时间。”

  但是大家的视线,却从陈万里的身上,落在了他的身后。

  那是一个穿着深蓝色正装的男人,三十岁不到的年纪,头发稍稍收拾了一下,刘海梳起,露出长得十分出色的整张脸来。

  最为难得的是,气质完全不输给长相。

  关键这人他们完全没见过,要不是他跟在陈万里身后,大家还以为是走错包厢的哪个当红偶像明星。

  “事出突然,大家都能理解,你们别堵在门口了,先进来坐。”陆芸看向陈万里身后的人,“不过这位是?”

  “你说这位小哥呀。”陈万里回头看了一眼,解释道,“在楼下碰到的,他说来找余初,我就给带上来了。”

  刚好坐在视觉盲区的余初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楚小哥跟着陈万里,从门外走进了包厢。

  ***

  作为“家属”,叶长谦自然要跟余初坐一起,大家调了个桌子,将余初身边的位置让了出来。

  二十几个同学,带着十几个家属,三桌共四十余人,吃饭时也只能以桌子划分聊天区域。

  加上话题不同,相熟度不同,又把一张桌子划成了几个片区。

  余初头往叶长谦旁边靠,压低了声音:“你怎么来了?”

  叶长谦反问:“我不可以来吗?”

  也不是不可以。

  就是大家都误会他俩是两口子了,不少女性频频投来目光,即使单身未婚,此时也只敢偷偷打量着盛装打扮的楚小哥。

  她叹了口气,直接进入第二个问题:“你怎么来的?”

  不知道地址,他是怎么一个人穿的跟孔雀似的,跑这来的?

  叶长谦老神在在:“谭宪带我来的。”

  余初揉了揉自己的脸。

  至于谭宪为什么知道,她为了赶时髦,把电子邀请帖发了朋友圈。

  配了五个字,恰同学少年。

  ……

  两人在角落里咬耳朵,桌上另一拨人的话题,则围绕着陈万里展开。

  先是习惯性的赞美下创业筚路蓝缕,如今事业有成的陈万里。

  为了不显得后续的话题那么有目的性,大家话题就转到了拍卖会上。

  “刚刚刘阜说,你一幅画,花了十八万拍了下来?”

  十八万这个数字,让角落里十分享受跟余初聊天的叶长谦抽出了一部分注意力,放在了桌上其他人身上。

  “可惜这是林定的旧作,要是新作,二十八万也是值得的。他成名多年,却从来没有露过面,一年流出的书画少得可怜,从博物馆的收藏作品来看,他这些年的画技和书法,已经出神入化了。”陈万里叹完气后,又像是想起了什么,“我从拍卖会下来就赶到这了,画还带着,你们有没有兴趣看看?”

  六位数的画。

  即使没有艺术细胞,也纷纷来了兴致。

  十八万对于别人似乎是个大数目,但是对于陈万里来说,也就是少给女朋友买几个包的事儿。

  他从自己随身的袋子中,掏出一只木盒。

  然后戴上手套,按照专业人的步骤,将木盒打开,拿出了里面的画轴。

  随着画轴缓缓打开,屋子里的其他聊天声也渐渐安静了下来。

  无论会不会赏画,无论他们之前感兴趣不感兴趣,当他们的目光落在画中的时候,都是一副“认真看”的样子。

  屋子里慢慢响起来讨论画的声音。

  只是余初发现,楚小哥有些不一样——

  他在打开画轴之前,都是聚精会神的,但是一看到里面的内容时,就收回了目光,回到了刚进门的样子。

  余初凭借直觉,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

  她靠了过去:“怎么了?”

  叶长谦垂着眸,伸着筷子夹了一块糖醋排骨,言简意赅:“画,假的。”

  原因很简单。

  他没有画过这幅。

  作者有话要说:楚:林定 拆字为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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